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信息研究中心)具体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解读、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费情况,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信息公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培训和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具体举措。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高新区公开信息总计2648条。通过报社、电台等其它媒体公开信息570 条;通过市级以上网络公开信息628条;通过高新区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850条;其它类信息 600 条。
2015年度高新区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 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高新区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高新区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 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成立了以党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信息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建设、管理、协调、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工作,相关部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 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情况
全年举办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提高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对信息员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编制和发布,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研究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通过信息中心门户网站和设置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
安阳高新区网站建设始于2000年,目前拥有10个主栏目、40余个子栏目,涵盖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社会服务、互动交流平台等版块。高新区信息公开网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机构信息、法规公文、计划规划、行政许可、项目进展、监察监督、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采购招标等栏目。具备了政务公开、服务百姓、宣传高新区的功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类内容更新明显加快,成为高新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信息公开的有效平台。加强网站管理、维护并制定网站管理更新制度,建立信息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网站建设、维护、更新工作的顺利运行,促进了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不及时公开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改进措施: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政务微博、短信信息公开渠道建设。3、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4、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八、 2016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2016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高新区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信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工作。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加大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九、附表: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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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7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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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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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